304am永利集团师生法律咨询中心章程
本章程于2022年9月 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表决通过,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为进一步明确304am永利集团师生法律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的工作职能,提高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,增强中心成员的责任感,结合设立中心的初衷,立足公司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中心是在公司领导下的校级公益性组织。
第二条:中心的宗旨是配合学校法治工作的宣传、普及及实施,主要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。
第三条:中心可以聘请知名的法学专家、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担任顾问。
第四条:中心设主任1名,副主任1-2名,部长、副部长及理事若干。
第五条: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统筹和协调中心的全部工作。
第六条:中心的活动经费以校院两级拨款为主,辅以商家资助。
第七条:中心成员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国家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有一定的法律基础,并乐于助人、吃苦耐劳。
第二章 工作内容
第八条:中心长期设立电话热线,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。
第九条:中心在校内开通微信公众号、建立法律网站,线上解答师生法律问题,宣传法律知识。
第十条:中心设固定办公场所,为全校师生提供现场法律咨询。
第十一条:同校电台、通讯社等共建法制类栏目。
第十二条:不定期开展一定规模不同范围等室外法律咨询活动。
第三章 职责范围
第十三条:主任是本中心工作总负责人。职责具体如下:
1、主持工作,统筹计划安排,组织开展中心活动。
2、召开中心工作会议,负责人例会。
3、监督和考核其他负责人的工作。
第十四条:副主任职责具体如下:
1、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。
2、处理日常事务。
3、负责经费的出入帐事宜。
4、负责工作和活动的具体实施。
第十五条: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。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具体活动。
第十六条: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负责人安排的任务。
第十七条: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,文书的保管以及财务报销。
第十八条:宣传发展部负责普法宣传活动,网站、公众号等的运营和维护,对外联络及开展活动。
第十九条:法律咨询部负责热线的接听与解答,网址、公众号等问题的咨询,以及现场的接待及记录。
第四章 岗位纪律
第二十条:中心工作人员应热情礼貌,态度认真,以专业知识解答和消解师生的疑惑为导向。
第二十一条:中心人员应做好每次咨询的书面记录,要求格式规范,语言精练。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负责人。
第二十二条:中心人员有权查阅中心所购的书籍、材料。
第二十三条:中心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应严格履行职责,对不负责任的人员,中心主任可以视情况予以处理。
第二十四条:对蓄意损坏中心财物等恶劣行为的成员,予以开除,并要求赔偿。
第五章 工作程序
第二十五条:主任任期为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
第二十六条:中心主任由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研究确定。
第二十七条:各负责人原则上须由法学专业员工担任,由主任予以聘任。
第二十八条:中心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,负责人例会每月举行一次,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负责人召集。
第二十九条:中心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纳新一次,加入本中心须通过面试及考核。
第三十条:中心的经费由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管理,按照财务规定由中心主任统一支出。
第三十一条:对于工作突出,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,可给予适当奖励。
第六章 成员待遇
第三十二条:中心人员待遇如下:
1、中心主任、副主任的工作量在年度考核时予以综合考虑。
2、各员工负责人视为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员工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长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三十三条:本中心对本活动章程保留最终解释权。